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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局就业工作目标管理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时间:2024-12-26 20:29:30
劳动保障局就业工作目标管理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第一篇:劳动保障局就业工作目标管理自查报告

在市人社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把加强就业工作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任务,以“优化就业、服务民生”为出发点,加快建立统筹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统筹做好失业下岗人员、城镇新增劳动力以及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积极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年度就业再就业指标完成情况

新增就业情况。全市新增城镇就业33457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878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997人,分别占省指标28700人的117%、6800人的160%和1800人的167%,市指标30000人的112 %、7500人的145%和2300人的13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以内,低于省指标4%以内的0.1个百分点、市指标4.2%以内的0.3个百分点。

小额贷款及培训情况。全市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406万元,占省、市指标6200万元的103%;新增创业培训2455人,占省指标2450人的100%、市指标人的123%;新增免费职业介绍12204人,占市指标10700人的114%;再就业培训5097,其中技能培训2014人,分别占市指标5000人的102%和人的104%;开展农民工技能性培训16791人,占省、市指标14400人的117%。

转移就业及乡镇平台建设情况。全市16个街道、18个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140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形成了市、区县、街道(乡镇)和社区四级就业再就业服务体系。目前,刘桥、临涣、南坪3镇第一批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已基本建成,入驻企业16家,吸纳就业621人;第二批6个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已动工;农村新增转移就业11000人,占省、市指标8000人的138%,转移就业规模达到39.3万人。

2、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健全完善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年初联合目标办印发了《关于下达全市就业工作分解目标任务的通知》,把就业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下达,继续将扩大和稳定就业作为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实行月报告,季调度,半年督查、年底考核,确保就业工作有序扎实推进。完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淮发[]6号)、《市推进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一体化工作方案》、《关于印发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38号)等三个重要文件,各县区和市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一系列政策,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政策促进就业的效应进一步放大。

二是统筹做好重点人群就业服务工作。第一,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市、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分别设立专门窗口,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岗位信息等免费服务,承诺“不挑不拣5个工作日推荐就业岗位”,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重点推荐、限期安排上岗,通过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大型招聘活动,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牵线搭桥。第二,在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方面:联合濉溪县、相山区、杜集区深入到乡镇开展了“返乡农民工与就业岗位对接周”专项招聘会,把就业岗位送到村民家门口。组织开展农民工创业培训,共举办15个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班,培训返乡农民工432人,已实现成功创业198人,带动592人就业。第三,在帮扶困难就业人员就业方面:建立了就业困难群体台帐,开通援助服务热线电话,通过实施送援助进家庭、送政策进社区,社保补贴送到人、就业岗位送上门,帮扶248名“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了就业再就业。为迎接国庆60周年,开展“一进三送”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均设立了宣传专栏,张贴促进各项优惠政策及宣传图片。全市印发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管理知识问答宣传资料5万份。全年共消除零就业家庭131户,帮助158名就业困难对象实现了就业再就业。

三是加强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今年以来,我市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组织起来就业认定、困难就业群体就业帮扶等工作下移至社区,街道(乡镇)、社区依托现代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与市、县区人力资源市场联网,实现了全市就业信息“一点登录、多点查询、资源共享”,发挥了小平台、“大窗口”作用。年初,联合工商、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清理整顿民办职介机构5家;新审批民办职业介绍机构1家,全市累计28家,职业介绍机构从业人员全部参加了的职业指导员资格考试。在继续完善城市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基础上,按照“县区有窗口、乡镇有站所、村组有专人”的要求,着重加快农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率先在百善、五沟、渠沟、高岳、烈山五镇和8个试点村建立了标准化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统一了标识、台帐、制度,配备了办公设施和专兼职人员。年初,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影响,我市建立了市、县区、乡镇、村四级外出人员返乡就业工作领导体系,在18个乡镇分别设立了返乡农民工监测点,建立了返乡农民工日报告制度和就业信息台帐。市职业介绍中心积极组织专人深入全市企业进行用工情况调研,通过发放调查表、问卷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了企业用工现场调研活动,共搜集用工信息1723条,推荐12014人次与用工企业对接。

四是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今年以来,我局着力在提高创业能力上下功夫。将创业培训逐步向县区、乡镇(街道)、社区基层延伸,培训对象扩大到城镇新增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人员,先后举办了下岗失业党员、青年、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残疾人等特色创业培训班。在优化创业服务上求实效。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均建立创业服务中心,在人力资源市场设立创业服务窗口提供服务;建立了创业人员扶持档案,做到家庭住址清、联系方式清、技能优势清、发展项目清、经营状况清。在培育创业载体上出实招。在乡镇建设农民工创业园,实行与城市创业园同样的政策,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场地支持。目前,第一批农民工创业园,已建成厂房12600平方米,吸纳16个项目入园创业。

五是着力抓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全面启动了以返乡农民工为重点对象的“特别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将全年农民工技能培训任务层层分解到县区及乡镇,并指导、督促全市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对返乡农民工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把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发证和转移就业结合起来,实行“三个对接”:即任务分配与定点培训机构对接;培训与技能鉴定对接;培训与就业对接,提高了农民工培训就业质量。狠抓转移就业工作,培育特色转移就业品牌,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闽东南劳务合作。

(二)共性目标完成情况

1、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通过党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全局干部职工严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依法行政,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认真落实上级 ……此处隐藏17471个字……制。加强和改进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逐步形成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主导、社区就业服务网点为基础、社会职业中介为补充的农民工全方位就业服务体系。

4.着力完善多层次、全方位的就业援助体系。完善就业援助机制,多形式、多渠道帮助就业困难群众就业。结合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及时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托底,并适当提高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收入标准。对“零就业家庭”实行“出现一户、认定一户、援助一户”的动态管理机制。对农村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员就业后实施就业专项补贴,帮助其家庭中在劳动年龄段内且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实现非农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加大对产业结构调整转移人员的就业援助力度。

5.切实加大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工作的力度。在本市职业培训机构中分产业类别开展试点,探索建立一批“职业技能培训示范项目(基地)”,充分调动和整合全社会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全面推进校企合作、职业见习、公共实训等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通过校企合作完成定向培养2万人的目标,继续组织3万名青年参加职业见习,加大对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和来沪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大力推进多层次职业技能竞赛,促进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加强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工作,积极开展企业“高师带徒”活动。完善职业技能补贴培训机制,规范补贴培训的运作管理。研究健全对高技能人才的激励政策。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按照《**市社会保障“十一五”规划》明确的目标,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分层次、可持续”,不断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1.着力完善本市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按照国家要求,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办法,深化研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完善“镇保”制度,坚持土地换保障原则,主要解决离土农民的保障问题,建立“镇保”个人缴费机制。大力推进将“农保”统筹层次由乡镇提高到区县,建立区县和乡镇两级财政共同投入机制,形成“农保”养老金稳定增长机制。在浦东新区和松江区开展完善“农保”的试点。完善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根据国家的总体部署,研究完善“综保”制度。制定规范本市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的有关政策,扩大本市企业年金覆盖面。

2.着力扩大各类基本社会保障覆盖面。确保完成将本市10万名农民纳入本市养老保障体系工作的市政府实事项目。将来沪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覆盖面扩大到360万人。研究将更多的城镇无保障老人纳入保障范围,探索建立本市城镇老年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

3.着力提高本市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按照国家要求,启动新一轮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三年连调”计划,统筹做好对本市“城保”、“镇保”、“农保”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工作。适时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城镇高龄纳保老人养老保障水平、支援外地建设退休(退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标准、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等有关社会保障待遇标准,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

4.着力加强本市社保基金征收和监管。建立健全与市有关部门对单位注册登记信息沟通比对的机制。加强社保基金征缴稽核和专项审计。建立向各区县通报区域内参保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等情况的函告制度,发挥各区县在督促、推动社会保险费征缴上的重要作用。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各项社保基金监管制度,确保本市社保基金管理使用合法合规。探索构建社保基金网上实时监管平台,确保各项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研究制定加强“农保”基金管理的指导性意见,会同财政部门完善“农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三)建立健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长效机制

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面落实《**市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三年行动计划(**年—**年)》各项分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1.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全面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加强对企业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管。开展《**市劳动合同条例》修改的立法调研。贯彻实施《**市集体合同条例》,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调研工作。全面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和谐工业园区活动。健全市、区县两级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建立并推行劳动关系协调员制度。

2.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指导。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加强行业性工资指导价位的发布工作,探索发布高技能人才工资指导价位。继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面,着力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推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情况行政函告工作,督促企业建立普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3.不断加大劳动力市场监管力度。根据国家劳动保障部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年”活动。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网格化”和“网络化”监察,启用劳动保障监察监督管理平台,提高主动监管比重。大力推进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分类监管。

4.进一步理顺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机制。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依法稳妥处理劳动争议。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年内全面建立市、区县劳动争议仲裁院。调整市、区县仲裁委员会的管辖分工,发挥区县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主导作用。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推动仲裁前地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形成纠纷调解和争议仲裁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

(四)优化劳动保障管理服务

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按照建设公开透明政府和服务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本市劳动保障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1.大力推进劳动保障阳光政务。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的总体要求和市政府的部署,研究本市贯彻落实建立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办法。要依托劳动保障网站,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做好本市劳动保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全面、及时地向社会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要进一步畅通劳动保障网站等公开渠道,充分整合资源,创新工作模式,向公众提供集查阅、咨询、办理、评价为一体的一门式网上服务。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市政府部署,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切实取消不必要、不合理的审批项目,全面清理行政性收费项目。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依法优化和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透明度和审批效率,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为群众办事。

3.提升本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质量。加强劳动保障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本市劳动保障各项服务的质量和效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化全市劳动保障系统窗口单位规范服务达标活动,不断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坚持政风行风督查,重点针对人民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切实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满意度。

4.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劳动保障信访工作,拓宽和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人民群众的诉求。充分发挥区县、街镇和劳动保障基层工作队伍在化解矛盾方面的积极性和优势,健全“信、电、网、访”一体化机制,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第一时间、解决在萌芽状态。探索建立地区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将各种可能导致劳动关系不稳定的因素纳入可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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