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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管理责任保证书(精选多篇)

时间:2024-12-17 03:17:18
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管理责任保证书(精选多篇)

第一篇: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管理责任保证书

根据学校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为明确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收藏好 范 文,请便下次访问:wWW.),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我校后勤管理工作安全、稳定、和谐、有序地进行,特向学校总务处递交《消防器材安全检查责任保证书》

安全工作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安全管理职责。

2、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所负责的校舍消防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予以报告。

安全工作管理目标:

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校舍消防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回报,杜绝一切消防安全隐患。

安全工作管理措施:

1、检查灭火器压力表示数,要做好记载,及时向总务处报告。

2、检查消火栓管道、消防喷枪、警报击碎玻璃存在情况、外玻璃好坏情况。

3、检查吸顶灯好坏。

4、检查路灯开关。

5、检查楼梯上下踏步镶边铜条好坏。

6、每周一上午集中检查负责区域的消防设施,于周一及时交送总务处(学校开例会之日于当晚会场上交,不开会之日于当日下午送交)。总务处于周一上午不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抽查,若发现各层次消防安全员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平时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本责任保证书经责任人签字后生效,总务处、责任人各执一份。

附:责任人的职责区域楼 层 (东、西)侧总务处

责任人负责人(签字):(签字):

第二篇: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书

1.严格执行国家和工地的各项防火制度。

2.管理生活用火、用电。民工宿舍的电压应在额定电压30v以下,不私自乱接插座、电器,乱拉电线;不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在宿舍内生火取暖。如今发现除对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元的罚款外还将由项目部队分包单位处以 元的罚款。

3.未经允许或防火措施不得当的情况下严禁在易燃部位吸烟或明火作业。离开作业区要切断用电设施的电源、熄灭火源。违反上述规定者处以 元的罚款。

4.建立以班组为单位的消防领导小组并经常性的组织、部署、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做到把消防工作与施工生产同计划、同部署、同评比、同奖励。如发现组织制度不健全者将处以 元的罚款。

5.分包单位在消防重点部位(包括:物资库房、木工棚、工棚、员工食堂、宿舍以及动火区域),按照消防要求自备足量的消防器材,未按要求配备的将处以 元以上的罚款。

6.督促所属各单位成立义务消防组织并检查其工作开展情况。

7.经常向民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民工防火意识。

8.遇有火灾发生时,立即报警并组织及时扑救,协助有关部门查清火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如因人为原因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将由项目安质部门对施工队伍处以 元的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9.每星期组织一次防火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成专人限期检查、整改结果报项目部办公室备案。对无记录者将处以 元的罚款。

10.将防火领导小组名单、义务消防组织的名单于工人进场 日内报项目部办公室备案。

以上保证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相关处罚。

分包单位负责人签章:

第三篇: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书

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书

本单位承租的小区号商铺,面积为平方米,本单位为确保小区内其他业主及公共场所的安全,本单位有责任对自己所承租的商铺做好消防工作,并愿意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法规的一切消防条文,假如因本公司/员工的疏忽或人为原因而引起的消防事故,设施设备损坏(下水道堵塞等),本单位愿意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及由此而导致的其他人/公司一切损失的赔偿。

保证人:

日期:

第四篇: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保证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消除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全面提升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我代表本单位,郑重向镇中心学校做出如下保证:

一、建立、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将其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内容,明确学校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逐级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建立并认真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向当地乡镇党委、政府汇报,配合公安、交通、安检等部门做好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合辖区巡警中队认真做好辖区内接送车辆的使用管理、打击整治、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一)有计划地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课程内容,列入学期教育计划,开辟交通安全教育园地,充分利用主题班会、专题知识讲座、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二)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 辅导员的作用,定期邀请交管部门专业人员到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台帐,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将学校的交通安全组织、职责及责任民警的情况悬挂于显著位置。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通过校信通、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告家长书等方式,动员学生向广大家长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引导广大家长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租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幼儿,自觉抵制非法校车,把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延伸到家庭、社会。同时,加强学生对交通违法行为危害认识的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车、超速车和无牌无证的机动三轮车,教育学生出校门后不要有骑自行车带入、在公路上追逐打闹、横穿马路等不良交通行为。

三、加强对接送车辆安全管理。

校车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作为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接送车辆的安全管理,严格整队、规范校车,促进校车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加大对违法接送学生车辆的打击整治力度,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联动机制和长效机制。

(一)认真做好校车使用许可、校车运营方案的审核工作,指导、督促、监督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定突发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对学生、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台帐,完善下车管理制定,健全校车安全档案(做到一车一档)。

(二)组织建立并严格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制度和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批制度,未取得学生校车使用许可的车辆一律不得接送学生,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驾驶校车。充实和加强监管力量,使学生接送车辆依法依规安全运行,确保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对接送学生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监督、依法查处。对校车驾驶人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原因,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校车驾驶人条约的,坚决依法取消校车驾驶资格。

(三)对辖区校车进行摸底排查,逐一登记,建立校车管理档案,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校车驾驶人资质审查。督促学校幼儿园严防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和幼儿。

四、加强集体活动交通安全管理。学校不擅自组织师生在道路上开展活动。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坚持“就近、就地、徒步”的原则,且必须逐级上报并经教科局审批同意。外出活动的用车由具有客运资质的正规客运公司提供,驾驶员符合规定要求。乘车严格按车辆座位核定数乘坐,严禁超载。学校与出车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管理责任,并主动与公安交警部门联系备案,落实有关措施,出行前必须开展必要的安全教育,确保师生安全。

五、加强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禁12周岁以下及不具备独立骑车努力的中小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中小学生不骑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上下学。教育学生文明骑车,不并排骑车、不骑车打闹、不骑车带人。上学、放学期间,学校周边路口上派出教师把守,引导行人车辆,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农村中小学生上学、放学实行路队制,在路上排成一队靠右边行走,派出教师分片负责,指定路队长负责安全工作。

六、加强校园进出车辆的管理。学校在校内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和设施,引导行人和车辆,警示学生注意交通安全。学生活动频繁的场所、地段、时间段禁行机动车。社会车辆未经同意不准进入校园,因基建工程等原因需要进入校园的事先采取防护措施。有关车辆经学校同意后,进出校园时减速慢行(校门口醒目处要设置减速提示标志或装置),并避开学生上学、放学高峰和课外活动时间。非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口时推车步行,确保师生安全。学校的校舍、场地等不出租给单位或个人用作停车。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学校(幼儿园),一律禁止机动车驶入和停放。

七、学校主动向公安、交通等部门和当地政府反映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情况,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校园及周边道路的交通整治和交通秩序管理。

八、本保证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下一年度递交之日起废止。如第一责任人变动,本保证书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九、本保证书一式两份,镇中心学校和镇中小学、幼儿园和民办学校各存一份。

十、如不能实现上述责任目标,按照县教科局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

责任单位(公章):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

年 月 日

第五篇:2014年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保证书

2014年度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

及依法办学

驻马店市驿城区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四年二月目标责任承诺书

2014年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及依法办学

目 标 承 诺 书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和教育主管部门安全工作及民办教育机构设臵审批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要求,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进一步自觉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开拓创新,扩大办学规模,确保教育教学工作和各项管理工作正常开展,我代表单位向驿城区教育体育局承诺:

安全工作方面

1、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幼儿园)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安全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层层签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2、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安全生产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增强全体教职工的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针对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根据不同季节、时间、环境来选择安全教育内容,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采取每班每月至少上一次安全教育课的办法,使学生接受系统的安全知识教育。

4、加强对校(园)舍、大门、围墙、厕所、场地、教学设备、和学生宿舍、生活设施的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定期进行认真、细致、不走过场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对发现的危

房坚决封闭停用,不让师生在危房里办公、上课。

5、强化校(园)环境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门卫治安工作,禁止学生在上学期间随意外出,严防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学生在校(园)期间与课间休息时间,以及上下课高峰期,安排值班人员进行巡视和管理,防止因拥挤发生踩踏、因打闹发生意外伤害等安全事故。

6、加强对校(园)日常安全工作的严格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区教体局,配合做好事故处臵工作。

(1)定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强化校车管理责任,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管理台帐,成立领导小组,落实第一责任人,主动将校车在辖区公安机关备案;

(2)加强学生食堂的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制定完善的食堂管理制度,建立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台帐,坚持食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成立领导小组,落实第一责任人;

(3)定期开展消防知识教育,配备消防器材,成立领导小组,落实第一责任人,加强校(园)消防工作,防止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4)按季节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制定传染病防控及消毒制度,建立传染病防控及消毒登记管理台帐,成立领导小组,落实第一责任人;

(5)各校(园)根据不同的季节制定出学校安全教育的重点,制定交通事故、溺水事故、食物中毒事故、一氧化碳中毒、拥挤踩踏、防震、雷击、火灾、校园伤害等各类事故的预防与处理预案。

7、加强“安全校园”的创建工作,认真开展创建活动,促使学校安全工作达到“安全校园”创建标准并持续予以保持。

依法办学方面

1、未经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审批,不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幼儿园),不擅自违规联合办学,不擅自设立(变更)分校或教学点,不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

2、未经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进行招生广告(招生简章)备案批准,不擅自发布招生广告(招生简章);

3、自觉规范办学行为,不因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决不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

4、不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

5、坚决抵制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和靠挂办学行为,出租(转借)所审批的办学场所。

如完不成上述承诺,愿承担相应的责任追究。

承诺单位:

法人代表(签名):

联系方式:

二〇一四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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