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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招生实施细则【多篇】

时间:2025-02-25 08:53:27
小学招生实施细则【多篇】

【前言】小学招生实施细则【多篇】为网友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招生计划 篇一

全市小学计划招生83500人,适龄儿童均可入学,入学率可达99.9%以上;适龄少年均可入学,入学率可达99.9%以上。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户口、居住、学校规模、交通情况等因素,科学编制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年度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不得招生。

小学新生招生方案 篇二

一年一度的招生工作将全面启动,根据教育局的统筹安排,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及教导处正副主任为组员,办公室设在教导处,具体招生工作由教导处负责。现就今年招生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工作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据《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健全招生工作管理制度,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准则,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在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严格按招生入学工作程序,实施招生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宣传我校近几年教育教学情况,让社会、家长了解我校的教育教学情况。积极动员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到我校就读,营造良好的求知求学的氛围。

2、学校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在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实施招生工作,做到坚持原则,程序到位,信息透明。

3、学校以户籍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为原则,接收所有学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4、坚持平行编班,不办重点班,保证每个学生享有平等的教育权。

三、区域及计划

1、招生范围。按教育局下达的划片招生范围招生,凡属西联小学、祚通小学、东安小学、华谢小学、四香小学、曙明小学、联生小学毕业生均需到我校入学。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入学的,须提供学生监护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凡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同样享受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

3、按照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初一级招收15个班。

四、工作安排:

1、招生时间:20___年8月27日——8月30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30—5:30

2、报名注册地点:后楼楼下教室

3、家长或学生本人到学校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及复印件。

玉泉小学招生简章 篇三

中国科学院附属玉泉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公告

根据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小学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6年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工作通告如下,希望各居委会、家长互相转告,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地点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办者,学生法定监护人责任自负。

一、义务教育范围

玉海园小区一里、二里、三里、五里、园中园,玉阜嘉园,泽丰苑,复兴路83号院,玉泉路15号院,永定路26号院,永定路17号院,玉泉路16号院、金沟河路12号院,永定路1号院,金沟河15、17号,永定路19号院,永定路甲19号院,永定路乙19号院,金沟河路10号院,阜石路15号院。

以上服务范围内的、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居民楼,法定监护人拥有正式房产手续;其他附属用房、公共用房、地下室等一律无效。

二:入学登记对象(登记不等于录取)

(一):招生范围内具有海淀区常住户口、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1、学校服务范围内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持有人为适龄儿童父母,且随其父母落户在此的适龄儿童。

2、学校服务范围内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持有人的第三代、第四代子女,随法定监护人落户且在实际居住(指法定监护人没有其他房产)的适龄儿童。

其他情况不包括。

(二)招生范围内按政策视为本市户口对待的七类人员子女、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范围内非本市户籍的、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

12个教学班。

四:录取原则

(一):据目前生源预测和实际学位,我校只能满足部分适龄儿童入学,其他不能录取到我校的,我校只进行登记,由上级部门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

(二):优先解决我校范围内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其中集体户、非京籍的根据我校学位情况,需要接受学区调剂。

(三):挂靠户口等原本不属于我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不予登记(需回到原户口或房产所在地登记)。

特别说明:不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录取依据。

五、登记时间和地点

(一):登记时间安排

为避免登记拥挤,节省时间,同时保护适龄儿童的安全,有利于学校有序工作,请其法定监护人根据以下时间安排按时到学校登记:

第一批:

报名时间:6月18日上午8:00-11:00。

报名对象:玉海园一里、二里、三里、五里的适龄儿童。第二批:

报名时间:6月18日13:00-16:00

报名对象:泽丰苑、玉泉路15号院、复兴路83号院、玉泉路16号院,金沟河路12号院、永定路26号院、永定路17号院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

报名时间:6月19日上午8:00-11:00

报名对象:玉阜嘉园、永定路1号院、金沟河路15号院、金沟河路17号院、永定路19号院、永定路甲19号院、永定路乙19号院、金沟河10号院、阜石路15号院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

报名时间:6月19日下午13:00-16:00

报名对象:中科院玉泉文教园区职工二代的适龄儿童。

(二)登记地点

玉泉小学分校(玉海园内校区)

六:登记要求

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仅由一名法定监护人带领适龄儿童,在上述规定的时间段内和指定招生区域,前往学校进行入学登记,其他人和其他时间段禁止进入。

七、携带材料

1、本市适龄儿童: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在一起的全家户口薄、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出生证明、监护人房产证(包括购房发票)、《信息采集表》。

所有材料查看原件,所以必须携带原件;同时带复印件一套(其中户口本复印件要户主本人页、适龄儿童父母页及入学儿童本人页),按序排好,在每份复印件上面,法定监护人签署:“本复印资料与原件一致,如出现不一致的本人承担法律责任”,并签字确认。学校核实后收复印件存档备查。

2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信息采集表》1份 ……此处隐藏7109个字……按时报名入学。

3、民办中小学校要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要严格按照规定轨制、班额进行招生。各民办学校原则上在城区范围内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

4、各学校要依法保障服务范围内能够接受普通教育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就近入学,实现“零拒绝”。

5、烈士和现役军人子女、市(区)政府引进的高级人才子女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6、招生工作期间,晋城市规范市区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设立咨询电话:2250412(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xx6xx9(市教育局)提供招生政策咨询服务,方便广大人民群众。

小学招生简章 篇九

下午:1:30—4:30

各学校于5月12日开始通过学校网站公告、张贴招生简章和入学须知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的具体操作方案和办理流程,家长朋友们请及时关注。

三、入学办法

(一)本区内“人户一致”

1、入学条件: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均在本区内,地址完全一致,并且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和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指公产承租)也一致,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入学办法:家长持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按时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

3、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4、办理地点:所属学区片小学。

(二)本区内“人户分离”

1、入学条件: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的地址在本区的不同街镇,但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和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指公产承租)一致,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入学办法:由户籍所在地所属街镇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3、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4、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所属街镇教委。

(三)跨区“人户分离”

1、入学条件: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的地址在不同的两个区,但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和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指公产承租)一致,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入学办法:由户籍地所属教育部门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教委办统筹安排入学。

小学新生招生方案 篇十

一、指导思想

20___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进一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依据略教体发[20___]28号《略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___年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教育,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职责

1、招生工作小组

2、工作职责: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副组长的职责是解决组员解释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组员的'职责是具体实施招生工作,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工作要求:组员在招生时应着装大方,佩戴工作标志,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二)招生政策

1、凡接受并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儿童均需入学。

2、户籍(住址)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具有我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

1)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2)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3)新迁入户口的时间以招生报名工作结束日为准;

4)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相同,但空挂于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的为无效户口;

3、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

4、因改造或其它原因拆迁的居民,依据拆迁办或其它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所标注的住址划片入学。

四、特殊情况处理

(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进城(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进城(区)务工人员子女,可在居住地学校公布的招生时间内到学校报名,学生报名时需提供:

1、房屋产权证或经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

2、暂住户口证;

3、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或有效期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问题。对于符合规定就近入学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学校报名登记,学校优先接收。确需借读或跨学区就读的,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

(三)借读或跨学区入学问题。确需在我区借读的,由家长向拟借读

学校书面提出借读申请并填写借读审批表。办齐手续,经县局审批同意,我校方可接受。严禁先接收学生而后再办手续的行为。

(四)房产住址特殊情况确认问题。

1、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二是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村委证明(经街道确认)及购房原始发票。

2、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3、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

4、以政府发放的入学通知书为准。

五、招生学片区域及计划

1)学区:白水江镇各村(居委会)及企事业单位。

2)按照略阳县教育体育局的招生计划,七年级招收2个平行班。100名新生。

六、招生报名事宜

1、招生时间:20___年6月29日——7月15日。补录时间:20___年9月1日——9月3日

2、招生地点:白水江初级中学

3、家长领新生到学校报名时需携带

(1)户口本;

(2)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学生健康证明;

(3)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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