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部门
财务物资部
物 资 管 理 制 度
编 制
编制日期
2009.12
审 核
编 号
批 准
版本/修订
生效日期
1、总则
为了进一步做好物资管理工作,规范物资管理行为,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2、产品包装管理规定:
2.1为了规范产品包装管理,使其合理消耗,减少损耗,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2本公司的包装材料是指本公司使用的各种规格型号的纸箱、纸桶、铁桶、编织袋、内衬袋、太空袋、托盘和标贴等。
2.3每月的29日至次月的28日为一个考核月度。具体规定如下:
2.3.1仓库根据上月的包装材料耗用量及时制订合理的包装材料库存定额,并规定库存上、下限。并及时编制包装材料《购买申请单》报营销部。
2.3.2营销部及时采购。所有包装材料及时验收入库。验收纸箱时,其重量只能正偏差。
2.3.3标准化车间每日估算包装产量,开具领料单领用塑料袋、编织袋、纸箱、扎带和标签等(早、中班白天领取)。领料单需经车间负责人签字或经车间负责人授权的班长签字。包装材料领回后,标准化车间应妥善保管,按实际需求发放给班组,确保无流失、无损坏。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包装材料质量问题要及时到仓库调换。当天多余的标签要立即送回仓库,标签要确保无一张流失。仓库建立健全包装材料台帐,并及时做好记载。
2.3.4标准化车间及时将因改包而确无使用价值的包装材料送仓库回收场地。各合成分厂领用原料,其包装材料要及时送仓库回收场地。回收库应验收回收包装材料破损程度,分别堆放,并认真记好回收帐,各分厂(车间)人员当场签字确认。变价处理由供销公司开单、财务物资部开票和监督。
2.3.5每月底,成品库做好成品入库统计工作,填好成品入库统计表,计算成品包装材料数量;包装材料库做好包装材料发放统计工作,填好包装材料领用统计表;原料仓库填好原料领用统计表,计算原料包装材料数量;废品回收人员填好包装材料回收统计表和包装材料处理统计表;标准化车间做好改包装通知单统计工作,填好改包统计表,并经质保部审核。上述报表报考评小组。
2.3.6营销部开单员,必须做到规范操作,所有数据确保准确无误。在发货时原则上不留零星,特殊情况与客户协商,做到上批不清、下批不发,对因发货原因造成的零星积压或重复上机引起的包装材料损失负责。财务物资部原则上不准预开票,如确需预开票,需经分管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并做好预开票批准手续。
2.3.7在库纸箱(在领用前)的破损、受潮等由仓库保管员承担损失;在库成品,因包装破损、受潮引起的改包等损失由保管员承担。
2.3.8规定内衬塑料袋为双层,如发现内衬塑料袋为1根或客户投诉内衬塑料袋为1根,罚标准化车间2000元/次。内衬塑料袋和小编织袋的损耗必须小于千分之一,扎带损耗必须小于百分之一,纸箱、纸桶、铁桶、太空袋、托盘的损耗为零。重复上机料的内袋原则上要百分之百利用,具体情况具体对待;重复上机编织袋视具体情况对待。标签流失按100元/张赔罚,其他包装材料超损耗按现行价赔罚。合成分厂领用原料的包装材料回收率必须大于99%,超损耗按0.2元/只塑料袋,0.3元/只编织袋赔罚。
2.3.9鼓励回收利用,质保部在改包通知单上须注明包装材料是否可回收,标准化车间对可回收的包装材料的回收率必须达80%,低于80%,由标准化车间全赔,超过80%,回收用纸箱每只奖3元,太空袋每只奖5元。
2.3.10标准化车间的清理料只准使用新内袋,不准使用新包装箱;在搬运、装卸过程中,因搬运、装卸不当,造成包装物的损坏,其损失由搬运工、装卸工承担。
2.3.11每月底,标准化车间必须到财务部核对各种包装材料的消耗数量,并做出消耗报表分别上报财务物资部、生产部和工资考核小组。报表中必须载明各种包装材料的实耗数量和各品种的包装规格、总的数量及件数。生产入库的品种、数量和改包换箱的品种、数量要分别列示。
2.3.12考核小组根据仓库报送的产品入库单中载明的品种、规格和数量与标准化车间上报的消耗报表进行核对和考核。对于改包换箱换桶的品种,除要有仓库出具的出库单和入库单外,尚需有质保部出具的改包换箱通知单。
2.3.13加强计量管理,严格控制每件成品净重的误差范围。按月统计,具体规定为:纸箱包装的:净重为25公斤/件的误差范围为+10―-50克;净重为20公斤/件的误差范围为+10―-50克。大编织袋包装的:净重为300公斤/件的误差范围为±500克;净重为500公斤/件的误差范围为±500克。如验磅发现净重为25公斤/件和20公斤/件的误差范围在+10―-50克之间,可以放行,但超出部分由标准化车间当班人员承担染料损失;如误差范围超出±50克,不计产量工资,重新返工,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当班人员承担80%、车间负责人承担20%。
2.3.14标准化车间在成品包装前通知生产部计量员和抽磅人员抽检。生产部计量员负责台秤的定期校验,每周一次,如台称缺检,罚生产部计量员100元/次。
2.3.15抽检件数规定:15件以下抽检2件; 50件以下抽检5件;150件以下抽检10件;400件以下抽检20件;500件以下抽检25件;500件以上抽检30件。
2.3.16成品进库时仓库发现包装箱上无标识或标识不牢或标识混乱,奖励仓库10元/件、罚标准化车间20元/件;出库后,如客户投诉包装箱上无标识,罚仓库保管员100元/件。
2.3.17产品包装数量必须凭质保部的通知单进行包装,有定量要求的必须定量,如实际包装数超出通知数,造成重复上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水、电、包装物、人员工资等)均由标准化车间承担。
2.4《关于加工产品包装、机量的规定》。(特殊规格)
为严格管理,减少浪费,对特殊规格产品的包装数量作如下规定:
其他特殊规定听通知,按通知要求严格执行。
3、物料流转管理
3.1仓库负责原料进库的装卸。装卸杜绝野蛮装卸,保证包装完整,标识清楚,分类堆放,堆放整齐。每个原料品种堆放时,要有间距,防止原料混错。如违反罚责任人伍拾元/次。
3.2仓库保管员根据车间的领料单如实发放原料,做到一个原料一个托盘,严禁混放,防止误用。如违反罚伍拾元/次。做到数量准确,标识清楚。如有特殊情况,如标识不清、零头料等,应书面通知生产车间并现场交接好。送到车间的原料保证包装完整,标识清楚。
3.3生产车间根据自己的领料单存根,验收仓库送来的原料数量、品种是否正确,发现标识不清、错误等问题,及时汇报并与仓库保管员联系确认。如接受后出现问题,由 ……此处隐藏4912个字……签后入库。仓库据入库通知单、随货同行单等详细填写到进库登记簿,并及时安排卸货。
5.3.10五金建材入库时,保管员除验收数量外,还必须对相应的规格和尺寸进行验收,对于在使用过程中(保质期内、正常使用条件下)出现的质量问题,使用部门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营销部,由营销部负责与供应商交涉解决。化工原料进库时,由营销部开具入库单连同供应商的化验单送交仓库,如必须有而没有供应商的化验单的,仓库可拒绝收货。仓库卸好货后,在做好抽磅工作的同时,立即开出送检单送交质保部,送检单上要注明该原料所有的批号和数量,并注明具体的送检时间,同时要有质保部的收单人员在存根联上签名。质保部收到送检单后在一个工作日即8小时内取样化验并得出结论,然后立即将原料分析报告单送相关部门,取样化验必须一个批号至少取一个样,不允许混批取样。仓库收到原料分析报告单后立即与供应商的化验单进行比较,2小时之内开出验收单送财务部,如有数量差异则立即出具原材料误差报告单送营销部负责人签收,由营销部负责与供应商交涉,如因化验的含量不同造成折百数量有差异则须再送一份给质保部负责人用于复检,验收单必须一次一单,不允许几次送的货合开一张验收单。发料保管员只有在确认收货数量无差异后方可发料,绝对不允许收到质保部的原料分析合格报告单后就立即发料。至于误差问题,原则上不允许存在负数误差,确实很小的除外,对于H酸潮品,化验结果每批含量只要有低于40%的,此批可拒绝验收。
5.3.11所有不直接进库的原料物资,如四分厂的氯磺酸等,保管员验收时要有使用部门派人参与,同时要求使用部门将领料单开出,领料单可根据测算的使用情况按使用进度开具多张领料单,但必须一次性全部开出,否则不予开具验收单。
5.3.12所有领料单必须注明制单日期、物资名称和数量,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或厂级分管负责人签字方可生效(注:部门负责人不在,可授权委托质管员或核算员签字),领料人不得自己开具领料单,但必须在领料单上签字。所有领料单都不得涂改,不得在上面随意增减名称和数量。以上要求只要有一点做不到,保管员可拒收领料单,可拒发物资。如保管员收了不符合要求的领料单,每发现一张罚款100元。
5.3.13职工劳保用品必须按公司规定发放,当月有效,过期不补(注:仓库无货除外)。
5.3.14所有阀门、电机、泵、工具、器具及仪表等物资如属更换性质的一律实行以旧换新,领用部门除开具领料单外(注:领料单上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或厂级分管负责人签署“更换”或“新增”字样),尚须将原废旧物资送交仓库,仓库保管员一定要收到原废旧物资后方可发货,并登记好台账,保管好废旧物资,做到账实相符。领料单上如没有部门负责人或厂级分管负责人签署“更换”或“新增”字样的,或属更换性质但没有交回原废旧物资的,仓库保管员可拒发新的物资。如仓库保管员不按此规定执行,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对于在约定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而需调换的阀门等物资,由仓库保管员及时与营销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釆供人员联系,督促他们与供应商联系,及时调换,并办理好相关调换手续,登记好台账。仓库以旧换新所回收的废旧物资,由公司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定期进行鉴定,能维修的由生产部门负责维修,不能维修的则由财务物资部门负责变价处理。
5.3.15凡入库的物资,保管员应会同计量人员及押货人员认真核清数量,并取得有关部门的质量认证报告后,据实验收入库。
5.3.16对入库后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仓库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及时退货,并加以标识。
5.3.17仓库必须严格执行实物验收制度,对未入库的物资,不得凭领料单和发票验收,特殊情况须经分管负责人签字批准。
5.3.18销出产品退货时,仓库凭供销公司主管签字证明的退货入库通知单入库,质保部主管签字的复检单(退回产品与出库时标准一致)验收。
5.4物资的领发、变价、借用、保管及盘点报损管理规定
5.4.1凡领用的物资必须是经过验收入帐的物资,未验收或不合格原料因生产需要确需领用,需由质保副总负责牵头,技术总工、生产副总、销售副总共同商定,并由质保部出具发料手续。
5.4.2严格执行工具卡领用规定及劳保用品发放规定。
5.4.3所有领料单须经各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发放物资,五金材料仓库必须要坚持以旧换新并登记台帐,否则按50%的价格赔偿。
5.4.4专项物资及有关特殊物资应按计划领用,无计划不得发放。
5.4.5所有物资发放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5.4.6所有物资原则上不予变价,如遇特殊情况要在不影响本企业生产经营前提下,一律由供销公司开具变价单,到财务物资部结算,凭财务物资部开具的发票、供销公司的出门证出门。
5.4.7重大物资变价必须经经理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价格在进价基础上加
运费及管理费。凭财务物资部手续出门。
5.4.8所有物资原则上一律不许借出,特殊情况需经分管经理批准,物资的归还由批准借出人负责追回。
5.4.9除公司内领用物资外,所有物资及需处理的废旧物资需有供销公司的出门证、公司的销售发票方可出库出门。
5.4.10所有领料单和产品出库单必须注明制单日期、物资名称和数量,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或厂级分管负责人签字方可生效(注:部门负责人不在,可授权委托质管员或核算员签字),领料人不得自己开具领料单,但必须在领料单上签字。所有领料单和产品出库单都不得涂改,不得在上面随意增减名称和数量。以上要求只要有一点做不到,保管员可拒收领料单,可拒发物资。如保管员收了不符合要求的领料单和出库单,每发现一张罚款100元。
5.4.11所有物资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经厂级负责人签字批准,坚决杜绝无领料单来仓库欠帐,凡经发现保管员欠帐一次罚款100元。
5.4.12所有领料单和产品出库单的有效期为2天,过期自动作废。如保管员收了过期的领料单和产品出库单,发现一张罚款100元。
5.5物资的保管及盘点报损制度
5.5.1仓库根据各类物资不同的特点,合理划区堆放。严禁相互抵触的物品同库堆放。
5.5.2库藏条件要做到干燥、通风、避光。
5.5.3始终保持库房整齐美观,做到二齐(库房整齐、堆放整齐);四清(规格清、材质清、数量清、货位固定);定量堆放(按一定数量堆放,达到过目知数)。
5.5.4财务物资部与仓库逐月对帐,要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5.5.5定期清查盘点,每月各仓库自查,材料会计抽查,每季由财务物资部派员参加盘点,填写盘点表,对盘点中的短缺、溢余上报,由总经理作出处理决定,每年组织一次全面盘点,并作出盘点意见,对长期(一年以上)不用物资列清单报经理办公会处理,并及时填报月、季、年收、支、存报表。
5.5.6实行物资保管损耗定额管理,对于盘点中定额损耗内的损失,根据实际发生的数量报损,超定额的损失应分清责任,由主管经理作出处理决定。
6、本制度自20019年3月2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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