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金融机构要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2019年国办6号文明确提出政策性担保机构要切实支持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
担保机构经营的是风险,提供的是服务,在风险可控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如何真正服务于实体经济、小微企业,不是一句口号、不是一场运动,而是如何落到实处。
针对实体经济、小微企业融资现状,可通过产品的创新、制度的设计、流程的优化等方面来为实体经济、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1、产品方面:针对地区的特色行业、园区产业设计个性化的产品方案,在风险控制的前提下,降低准入门槛,弱化反担保措施,扩大客户服务群体。
2、制度方面:提倡勇于开拓、敢于担当;简政放权、充分信任。服务小微将现行500万以下小微企业一定要从源头抓起,从地区出发,从基层发展,信息的对称性是辨别小微企业风险的重点,企业审批担保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方向由上级部门把握,责任由分子公司承担,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实时、快捷的服务小微企业。
3、流程方面:服务小微要体现一个“快”字,流程冗长就没有服务的意义。在保前阶段,按行业划分实现标准化的操作模板,如资料清单、报告模板、尽调重点等;保中阶段,精简审批流程与路径,提高审批效率;保后阶段,以保后管理的有效性为主,抓住检查重点,而非保后管理的程式化。
4、风险方面:在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高实体经济、小微企业的风险容忍度,及时高效对风险项目进行化解处置,一方面有利于保持担保机构资产的流动性,实现优质的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可与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态势,实现担保业务的稳步发展;同时争取各项财政补贴来弥补风险损失与资金补充。
5、费率方面:在政策要求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如行业、反担保措施、地区同行业费率等,实现差别化费率标准,同时可要求合作金融机构降低贷款利率,来做到真正的降费让利,让实体经济、小微企业实实在在的享受到政策红利。
6、可持续发展方面:作为具备准公共产品属性的政策性担保,若以担保费收入来实现自身的可持续性发展,要么背离担保主业、要么高担保费率;而担保机构在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可通过资源配置,充分实现资金的有效利用,实现资金收益的最大化,但毕竟难以做到可持续发展,只有通过各级党委政府对担保行业的充分理解和支持,方能使担保行业长久不衰,永恒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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