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学校培训管理制度主要【精品多篇】为网友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为了更好地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快教师专业化成长,使每次学习的资源能让全体教师达到共享,使每次学习活动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值的目的。同时也为了规范学校外出学习和培训的管理,使全体教师能按照学校的制度进行工作、教研和学习,树立我校教师良好的师表形象,特制定教师外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
1、外出学习、培训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由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同意,教导处安排,全体教师必须服从大局,珍惜每次学习机会。
2、优先派遣工作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爱学习,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强的,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教研活动的中青年教师参加。
3、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所任课程必须由自己与相关年级、学科的教师协商调课,一天内由本人安排课时,上报教务处登记;一天以上由学校安排代课。
4、各级学会或者协会通知会员参加的相关业务活动,视具体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参加,课程按外出学习规定执行;学校没有同意的,按旷课处理。
5、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学习结束后应及时将学习情况进行汇报。通过汇报课、讲座等多种方式在学校内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使全体教师了解新动态。具体汇报方式安排如下: 凡参加国家、省、市级或县级两天及以上听课学习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向年级组或教研大组的老师反馈学习、听课情况(几位老师同时参加同一活动,推荐一位或几位老师进行汇报),并将汇报材料、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上交教导处存档,听课的教师推荐一位或几位必须上一节汇报课。凡参加千课万人听课的教师,必须上交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同时上一节汇报课,出差报销上限控制在1300元以内。
6、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作好笔记,并积极参加与交流讨论。
7、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应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
8、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根据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经学校同意,为学校带回相关书籍、光盘等资料,必须上交教导处登记备案后,方可报销。
9、外出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10、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按时返回学校,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汇报(包括汇报课)、上交材料和学习培训登记表后,由教务处主管领导证明、校长签字,到总务处报销。
11、学校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如有非常特殊情况,教师不能按时参加活动,应提前上报教导处,以便应急调整,否则以旷课处理。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充实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指导思想,坚持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中心,中青年骨干教师为培训重点,按需培训、学用一致、注重实效、多种形式并举的培训原则。
二、对象及范围
重点培养在教学实际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各级重点学科的后备带头人和教学急需的一线教师。全体教师应当树立终身教育的观念,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且自觉接受定期或不定期的教师培训。
1、每位在职人员须积极参加师培工作的有关的学习及会议,按要求认真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做笔记,积极参加座谈及交流。
2、对校内组织的业务学习,基本功训练,现代信息技术培训等工作及时参加并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3、为骨干教师培训创造有利的条件,保证他们能定期参加学习和各项活动,争当优秀学员。
4、校内将结合上级工作安排及校内工作实际定期开展竞赛活动,对在竞赛活动中获奖的人员要给予适当的奖励!
5、对不能完成师培工作任务的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三、骨干教师培训制度
1、骨干教师要经常与青年教师交流教学心得,向青年教师传授教学方法,指导青年
教师如何写教学设计,如何上课。
2、骨干教师要经常听青年教师的课,并提出宝贵意见,认真与青年教师进行交流。
3、骨干教师要带1——2名青年教师,每学期要给青年教师做示范课,青年教师要做汇报。
4、骨干教师要每学期写一本优秀教案,一篇高水平的科研论文,一篇课后反思,青年教师要写出一份优秀教案,一篇科研论文,一篇课后反思材料。
四、青年教师培训制度
1、学校成立青年教师培训领导小组,教导处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培训重点一是师德,二是基本功。
2、青年教师的教案必须认真规范。新教师备课必须写详案。
3、每学期青年教师都要开一节以上的公开课。
4、青年教师必须学会使用电化教学仪器,必须能熟练地使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及编制试卷和练习。
5、青年教师均须担任班主任。
6、每学年末,青年教师都要做一次书面总结进行交流。
7、经考查,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青年教师,将作为南华初级中学名师榜的推荐人或候选人。
8、任教三年之后,业务水平高、工作成绩显著、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教
师,可以入选学校骨干教师榜。
五、制度保障
1、全体教师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参加进修和各种培训学习。在专业培训中,培训人员的选拔应根据培训内容与教师的专业特点综合考虑,必须是有利学科的发展或教学需要。为保证培训计划的落实、保障教师参加培训的权利,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
2、教师在进修和培训期间,要认真学习,做好笔记。培训结束后要以书面的形式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培训情况,培训教师有义务将培训所获取的知识与信息传递给其他教师。
3、参培教师接到学校通知后必须自行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好请假手续,妥善安排好请假期间内的教学或其他岗位事宜,否则自负其责。
4、教师培训、应按有关规定及培训层次形式的要求进行考核及鉴定,并将鉴定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职务任职资格、奖惩等方面的依据之一。
5、凡缺勤达总课时数1/3以上者,必须参加下期培训。
6、考核不合格者,要继续参加培训。
7、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聘用、聘任教师。未尽事宜交校务会讨论决定或由职代会讨论通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学校理事会同意,制定本校教师培训制度如下:
一、学校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受聘教师应自觉遵守教师培训制度,接受学校教务处安排的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以利于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二、受聘教师上岗前须进行不少于10课时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教育法规、本学校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规章制度等。
三、受聘教师上岗后的思想政治培训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培训内容为教育法规、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业务培训由教务处按学科组织,培训内容为教学大纲的学习、教育理念与教学方法的创新与推广等。
四、学校为受聘教师提供接受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的条件,根据学科特点每两周安排一次业务培训或每学期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每位教师每学年接受培训总课时数不少于50课时。
五、教师培训以参加校内培训为主,选派外出培训为辅。受聘教师参加本校组织进行的培训免收培训费,选派外出培训所需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决定校方承担或校方与教师协商分担。
六、学校鼓励受聘教师在不影响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自主参加校外的相关培训,受聘教师自费参加校外同所教学科相关联的培训可以计入培训课时数,学校对自费参加校外培训后教学能力显著提高的教师给予奖励。
七、学校教务处要建立教师培训业务档案,记录教师培训情况;受聘教师应备有培训笔记本,记录本人参加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的内容及心得体会。
八、学校教务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应包括教师培训方面的内容;考核教师时应将培训课时的完成情况及培训效果列入考核内容,并将教师年度考核记录归入教师培训业务档案。
一、校长职责
第一条: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下,主持学校的教育、教学和一切行政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负责所分管的工作。
第二条: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以及上级党委、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和学校党支部的决议,定期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请示汇报工作。
第三条: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政策。政治上要充分信任和依靠教师。业务上要积极培养和提高教师。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和生活,合理安排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第四条:组织和领导学校的教学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来安排工作。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开设课程,进行教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情况,研究教学规律,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第五条:抓好思想政治工作,联系实际,组织政治学习,依靠全体教职工和共青团等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树立良好的学风和校风。 第六条:抓好体育卫生工作。认真执行《学校体卫工作条例》。减轻学生负担,努力改造教学卫生和环境卫生,保护视力,增进身心健康,切实做好学校教职员工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抓好后勤工作,加强学校后勤队伍的思想、组织建设,认真贯彻勤俭办学的原则,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搞好基建,督促校产管理;抓好师生员工的生活福利;绿化、美化学校环境,督促搞好图书、仪器、电教医药器材、体育卫生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主持学校行政会议或校务会议,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集体领导,讨论学校人事安排,积极开展教育科研,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发现和推广先进经验。
第九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不断增强对教育工作的事业心;事事以身作则,做师生员工的表率,实事求是,联系群众,艰苦奋斗,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十条:制订学校远期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提出任期目标,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
二、副校长工作职责
第一条:分管招生、教务、学生安置、培训、后勤工作。
第二条:督促加强培训工作。
第三条:搞好物资供应、后勤服务的管理。
第四条:负责对各项制度、计划、总结等文件的把关工作。
第五条:领导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相关教参的编写工作,并按要求组织实施。
第六条:组织学校的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七条:负责对教师的考核、鉴定、评比,切实提高教师素质。 第八条:健全教学系统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学生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九条:加强实习课教学,提高对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
第十条:协助校长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三、教师管理制度
理论授课教师:
一、认真备课、上课:
第一条: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执教,遵纪守法。
第二条:要熟悉教学大纲、教材,吃透本科特点,认真钻研教材,找出重点、难点与关键;了解学生的知识基础,写好课时教案,
第三条:课前准备好一切教学用品,做到提前两分钟到教室,要贯彻精讲多练原则,提倡启发式教学,语言规范,板书清楚,加强双基,培养能力。课堂提问难易适中,循循善诱,不讽刺挖苦学生,维持课堂纪律;教师不能中途走出教室,不能提前下课,不能拖堂讲课。
第四条:结合教材,有的放矢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注意学生的卫生习惯。
第五条: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第六条:搞好成绩考核,考试要做到份量恰当、考题确切、要求严格。
第七条: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第八条: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参与教研教改。第九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学习、创新,不断总结工作经验。
第十条: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二、认真批改、辅导
第一条:根据教学要求和学生实际,精心布置作业并及时收发、批改和订正,要讲求实效,引导学生及时改正知识错误,扎扎实实地
第二条:要因材施教,对差生要热情辅导,尽量帮助他们跟上班级。
第三条: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多样化的课外活动,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开拓知识眼界,培养有关技能技巧。
实习老师:
第一条: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编制好学年(学期)计
第二条:提前十分钟进入实习场地,组织学生做好准备工作。下课前十五分钟停止操作,组织学生整理场地及保养设备。
第三条:认真备课的写好教案,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
第四条:认真搞好学生入门指导、巡回指导、结束指导等环节工
第五条:坚持做好设备巡回检查和定期维修,设备大修要及时上
第六条:负责考核学生平时、期中、期末及毕业成绩,并认真记录及时报送教务部门。
第七条:不断采用先进技术和操作方法,提高实习教学质量。
第八条:严格要求学生认真执行安全文明生产等规定,教育学生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学校财产,节约原材料,对违纪、违章作业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第九条: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水平,关心热爱学生。
第十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学员管理制度
为了让学员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学到更多的知识,以保证我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因此,特对学员学习作以下规定:
第一条:学员进入学校学习,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并遵守学校有关管理条例。
第二条: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迟到者需经老师同意才能进教室就坐学习。
第三条:学员上课时必须配带学员证,如果发现未带学员证,则不能进入教室上课。对于旷课的学员,学校不予补课,责任自己承担。长期班学员如迟到、早退分别累计达8次或无故旷课累计达5次者,经学校批评后仍无改正,则责令其重新跟班学习或退学。
第四条:根据课程安排,自觉听课、上机,对不听课,不参加技能操作的学员及不服从教学统一管理的学员,学不会的学校概不负责。
第五条:遵守课堂纪律,听从教师和班主任的指挥,上课时要定位就座,衣着整齐,不得敞胸露怀、穿短裤、背心、拖鞋,不允许穿奇装异服。未经老师、班主任同意,不得随便离座或进出教室。 第六条:未经任课老师许可擅自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由学员按市场价赔偿损失。
第七条:学员上课期间必须将手机调为振动或关机,接听电话的学员须向任课教师请示,批准后在教室外接听电话。
第八条:保持教室卫生,禁止乱扔纸屑、果皮和废弃物,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在教室内吸烟、喝酒。
第九条:在上课期间,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或操作与学习无关的内容,经教师发现,取消该学员当天的听课或技能操作资格。
第十条:学员不得私自带非本校学员到我校听课或技能操作,如发现则取消该学员当天的听课或技能操作资格。
第十一条:学员看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如有丢失校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爱护学校内一切公共设施和物品,凡损坏、丢失学校公物的,一律照价赔偿。未经老师或班主任允许,不得擅自动用教学仪器和设备。
第十三条: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教室、宿舍,违者将重罚。
第十四条:严禁打架斗殴,寻衅闹事,严禁赌博、吸毒、贩毒,违者坚决开除。
第十五条:学员结业必须进行课程结业考试,否则一律不予发放结业证,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准结业,并与新班一起免费重新学习。
第十六条:学员有权利向学校如实反应任课教师的上课情况,配合学校对教师的考评调查。
第十七条:本规定从颁发之日起开始实施,请各位学员互相监督,认真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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