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水果买卖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水果买卖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水果买卖合同1签订地点:宁波
买方(甲):宁波绿之韵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浙江省宁波市东华区文武路188号
电传:0574—xxxxxx
电话:0574—xxxxx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45xx
卖方(乙):台湾丽得商贸公司
地址:台北市内湖区新光路211号
电传:8793—xxxx
电话:0809—xxx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台北分行
银行账号:45678xxxxxx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起制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
1.货物名称:木瓜
2.货物数量:10,000公斤
3.货物单价:200元/公斤
4.规格:一级 300—350克每个
5.总金额:2,000,000元人民币
第二条:包装标准:货物用防潮、防震、防霉的纸板箱包装,每箱10公斤。
第三条:货物装运标识:每个纸箱外都要写明毛重、净重、长、宽、高,并要用不易褪色的材料标上“小心轻放”、“此处向上”等字样。
第四条:卸货港口:宁波北仑港
第五条:货款支付方式:在乙方交货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
第六条:单据:由乙方提供海运提单(全套),并标明“运费付现”
第七条:装运日期:以甲方指定时间为准
第八条:索赔:在货物到达目的港5天内如发现货物品质、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任外,买方有权利凭中国商检出具的检验证书或有关文件向卖方索赔。
第九条:不可抗力:由于人力不可抗力的缘由发生在包装、装卸货运输的过程中导致卖方延误或不能交货,卖方可以免除责任。但卖方必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立即通知买方并在5天内以传真方式向买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此时情况下,卖方仍有义务负责采取措施尽快发货。
第十条:合同延期和罚款:除不可抗力的缘由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支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由议付银行在议付付款时扣除,罚款率为5天1%,不足20天时以20天计算。若卖方延期交货超过20天,买方有权撤销此合同。此时,卖方仍应向买方以上述为规定支付罚款。并且买方有权对此次交易造成的其他损失向卖方提出索赔。
第十一条:仲裁:凡执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先通过友好协议商解决,如若不能,则将此分歧提交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按有关仲裁程序进行仲裁,所得仲裁将是最后结果,双方都受其约束,仲裁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仲裁机构选宁波市工商
第十二条:落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分,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宁波绿之韵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台湾丽得商贸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水果买卖合同2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甲方承诺每两日接收不低于一货柜泰国山竹。乙方保证每两天提供给甲方不低于一货柜泰国山竹。合同期限暂定为半年。
1。品名:泰国山竹交货地点:广西凭祥口岸
2。品质规格: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标准及双方协商(山竹的坏果率不超3%,超3%的部分乙方承担),乙方应将好果交给甲方销售。生果及坏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有权退换货。
3。价格:由甲、乙双方根据当地市场价格协商一致确定。甲方保证货到凭祥通关后付清全部货款。
4。交货办法:在合同规定日期内,具体商定交货日期和日交货量为柜(件),做到有计划采收。 5。验收办法:按散果或成件果验收办法,抽样验收。甲方供货的实际销售商反应质量不合格,视为乙方供货质量不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
6。价款结付:甲方按实收数量和乙方商定的价格,在到货当日内全部付清货款。延期按日息千分之五,支付乙方利息,次日不能结清余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七日内不能结清,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给与赔偿。甲方按照拖欠货款的20%赔偿给乙方。
7。费用负担:清关费、运输费由甲方先垫付,次日返款时扣除先行垫付费。如超过合同规定交货地点收货,其超里程运费,由甲方负担。
8。利润分配:甲方销售价格,乙方采购价格双方公开,双方承担各自费用,利润各占百分之五十。
9。双方的责任:乙方应努力提高质量,按照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供货任务。
10。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影响合同的执行时,乙方应在交货前一天提前通知甲方,甲方不视乙方违约。
11 。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不得少收或不收。
12。合作期间,相关事宜可双方协商相关事宜,协商结果以书面通知为准。
13。违约处理: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按合同总值处以___%违约金赔偿另一方损失,并按《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处理,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都可向日照市人民法院起诉。
1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作废。作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_____(盖章)乙方单位:_____(盖章)经办人:______(签字)经办人:______(签字)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水果买卖合同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
名称
品种
产地
商标或品牌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
第四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_________时起转移,但买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__ ……此处隐藏8270个字……代理销售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
一、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甲方有权对本合同进行适当变更,但变更必须是善意与合理的,且不得与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属协议的内容相抵触。
二、甲方应当将合同变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关事项,在规定的变更时间前_30_天通知乙方。
三、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在代理区域内实行变更,并及时将实施的情况报告甲方。
四、在本合同期满续订合同时,甲方有权以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代替本合同。对本合同的修订应基于合理和善意的准则,且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文本应当适用于全部的代理销售商。
第十三条 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一方宣告破产或宣告解散;
(8)法院、政府等行政行为要求合作社终止营业。
二、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与代理销售有关的甲方任何的标识及知识产权。
三、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_30_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第十四条 声明及保证
一、甲乙双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或个体经营组织,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乙双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
任何足以对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四、甲乙双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以采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合同的期限
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合同共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单位 签章:单位 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 表 人:代 表 人:
地址:地址:
开户 银行:开户 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水果买卖合同15签订地点:
买方(甲):
地址:中国浙江省宁波市东华区文武路188号
电传:0574—______
电话:0574—_____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45__
卖方(乙):台湾丽得商贸公司
地址:台北市内湖区新光路211号
电传:8793—____
电话:0809—___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台北分行
银行账号:45678______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起制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
1.货物名称:木瓜
2.货物数量:10,000公斤
3.货物单价:200元/公斤
4.规格:一级 300—350克每个
5.总金额:2,000,000元人民币
第二条:包装标准:货物用防潮、防震、防霉的纸板箱包装,每箱10公斤。
第三条:货物装运标识:每个纸箱外都要写明毛重、净重、长、宽、高,并要用不易褪色的材料标上“小心轻放”、“此处向上”等字样。
第四条:卸货港口:宁波北仑港
第五条:货款支付方式:在乙方交货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
第六条:单据:由乙方提供海运提单(全套),并标明“运费付现”
第七条:装运日期:以甲方指定时间为准
第八条:索赔:在货物到达目的港5天内如发现货物品质、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任外,买方有权利凭中国商检出具的检验证书或有关文件向卖方索赔。
第九条:不可抗力:由于人力不可抗力的缘由发生在包装、装卸货运输的过程中导致卖方延误或不能交货,卖方可以免除责任。但卖方必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立即通知买方并在5天内以传真方式向买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此时情况下,卖方仍有义务负责采取措施尽快发货。
第十条:合同延期和罚款:除不可抗力的缘由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支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由议付银行在议付付款时扣除,罚款率为5天1%,不足20天时以20天计算。若卖方延期交货超过20天,买方有权撤销此合同。此时,卖方仍应向买方以上述为规定支付罚款。并且买方有权对此次交易造成的其他损失向卖方提出索赔。
第十一条:仲裁:凡执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先通过友好协议商解决,如若不能,则将此分歧提交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按有关仲裁程序进行仲裁,所得仲裁将是最后结果,双方都受其约束,仲裁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仲裁机构选宁波市工商
第十二条:落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分,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宁波绿之韵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台湾丽得商贸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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