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社会保险调研报告多篇为网友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第1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调研报告范文及写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调研报告范文
xxx部门: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统筹城乡发展、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的惠民工程。我市在新农保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于20xx年7月开始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截止20xx年10月,全市居民应保人数为136万人(其中新农保应保人数为132.6万人,城居保应保人数为3.4万人),已参保129.3万人(其中新农保127.3万人,城居保2万人),参保率达95%,为32万60周岁以上参保对象发放养老金,发放率达100%。经过努力我市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已从养儿防老时代进入到制度养老时代。但跟一些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提高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市政协组成课题组深入有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精心组织,形成合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把它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来抓,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直23个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政府也相应成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态势。
(二)主动作为,增强保障。
各县(市、区)主动作为,基本实现了机构、人员、经费、设施四个到位。各县(市、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省各级农保经办机构编制问题的补充通知》(闽委编办[2022]16号)精神,普遍增加县、乡农保经办机构的人员编制。长汀、武平、漳平、永定等县市特事特办,缩短招聘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目前,全市县级新农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新增编制45人,新增乡镇新农保经办人员133人。同时,确保农保经办工作经费和必要条件,为新农保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人、财、物保障。
(三)加强培训,优化服务。
为了提高新增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市农保中心及时组织业务统计和信息系统软件应用、档案管理培训。各县(市、区)经办机构一方面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市举办的业务培训,另一方面对县、乡、村三级经办人员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培训了一批懂政策会办事的工作人员,真正做到送政策上门,送服务到家。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各县(市、区)都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宣传新农保政策。利用户外大型广告牌、宣传栏、横幅标语进行宣传;印制宣传材料、宣传年画、发送短信息;在节假日期间开展咨询活动,摆摊设点、编排文艺节目;通过电视滚动播放相关政策;发挥村干部、党员示范作用,带头参保,利用党员远程教育平台进行政策宣传;各地举办基础养老金发放仪式,让居民感受到实惠;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组织
了在线访谈、答记者问及记者追踪等。同时,针对农民疑问多的家庭联动机制政策专门在闽西日报、龙岩电视等媒体专栏进行宣传和解释答疑,有效地扩大了影响,为参保缴费奠定了基础。
(五)建立机制,扎实推进。
1.完善政策体系框架,建立激励机制。各县(市、区)在执行中央、省补助政策的基础上,普遍制定了激励机制。武平对特困群体,在新农保政策规定为其代缴不低于50%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基础上,再补贴50%,实现政府全额补贴。上杭、长汀对特困群体再补贴10%,减轻特困群体缴费压力。上杭、永定对农村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和计生对象中的手术并发症人员,县政府为其代缴100元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
2.做好合作金融机构的选择,建立服务机制。根据省政府及省人社厅有关政策规定,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选择新农保合作金融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及《补充通知》(岩新农[2022]3、5号),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达到了公平竞争,便民服务的良好效果。据统计,全市 1813个村(居),安装便利服务机具1731台,开通使用率达90%以上。
3.提高居民保险待遇。为提高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水平,今年5月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指导意见》(龙政办〔2022〕118号),除厦门外,我市在全省设区市率先全面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待遇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70元,并建立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和丧葬金补助制度。各县(市、区)认真贯彻,除武平、连城正在拟定提高保障标准外,其他县(市、区)都已提高到70元,并建立了相应
的长缴多得、多缴多得和丧葬金补助制度。
(六)强化责任,注重督查。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把城乡居民保险工作列入年度对乡镇、街道(办事处)绩效管理考核的内容,与各乡(镇)签订责任状。上杭、新罗、长汀、永定还建立了成员单位与乡镇联系挂钩制度,协助乡镇做好工作。此外,各县还制定了不同奖惩措施对这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连城把新农保缴费参保率与年终财政分成挂钩;武平、永定对宣传效果差、措施不得力、工作进展慢参保率不达标的乡(镇)、村责任人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永定、漳平对排位后几位的乡镇,县(市)领导进行约谈,限期整改;长汀将各乡(镇)每天的参保缴费进度编发短信进行通报;新罗将各乡镇的进度制作成红、黄、绿色图标每周进行通报。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人数多、人员分布广,工作极具长期性、复杂性。我市在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础养老金待遇偏低。
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是以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为标准,除了福利国家其社会保障水平相对比较高外,大多数国家是以社会平均生活水平为依据决定的。20xx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8234元,参保对象年人均领取养老金840元(每月70元),仅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2%。
(二)宣传不够到位,参保和续保工作有待加强。
许多居民对政策只是一知半解,有的还产生了一些误解误读的情况。比如,实行家庭联动机制被许多子女认为自己交的钱是为了让父母领到养老金;年轻时不缴费,等到60岁时直接领取养老金;缴费标准每年只能缴100元等等。同时,对缴费不足15年的补缴政策以及养老金领取的当年仍需缴费的政策也一知半解,直接影响覆盖面和续保率,目前城乡居民还有5%未参保,特别是41%的城镇居民未落实,20xx年已参保的居民中,有28%出现断保。
(三)服务工作相对滞后。
随着养老保险的服务对象从城镇向基层和农村延伸,数量众多、分布广泛、流动频繁 ……此处隐藏7194个字……市、区)根据参保服务对象人数,建立常态化的工作运行经费拨付机制。四是配足乡镇工作人员。落实川编发〔2022〕11号文件关于服务对象1万人以下,核定事业编制2名,服务对象超过1万人的,增加1名编制的规定,确保工作有人抓。
(二)坚持政府主导,努力保障特殊群体老有所养。一是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保问题。坚持由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切实解决好各地因重点工程和园区建设等土地被征农民的社保欠费问题,确保其及时参保。尤其要妥善解决经开区近10000名被征地农民社保欠费问题,确保社会稳定。二是切实清理欠费。对改制破产企业挂账处理的,政府要加大清欠力度,并继续做好关闭破产企业欠缴保险费核销,做到“改制完成一家,核销一家”,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向达州倾斜,减轻本地财政支付压力。
(三)创新工作举措,切实解决医保突出问题。一是统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管理。调整门诊统筹费用支付方式和管理模式,设立城镇居民门诊卡,充分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行全市统一的待遇支付政策、经办流程和报账方式,严禁突击发药发物冲抵门诊费行为。二是微调医保政策,在上一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未发布之前,医保经办机构可按上上年度的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作为最低缴费基数,预收保险费,预付医疗费,以正常推进当年医保工作,方便群众就医和报账。三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关闭、破产、改制企业人员参保认真审核,及时办理参保手续,确保享受医疗待遇。四是强化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招考制度,积极引进医疗卫生技术人才,确保满编运行。通过加强村级卫生人员医疗技术培训指导,建立乡镇卫生院医疗人员联系村级卫生工作和定期开展巡诊制度,不断提升村级卫生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方便群众就近就医。
(四)提高医疗统筹管理水平,强化城乡医保监管。一是推进全市医保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实现全市医保就医结算“一卡通”。二是健全大病医疗制度。根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在重点保障参保居民住院和门诊医疗支出的基础上,对城镇居民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三是加快新农合与城镇医疗保险政策整合和经办管理统一步伐。实施归口管理、资源共享、一卡结算,实现经办机构、服务流程、政策体系、网络平台“四个统一”。四是加大监管力度。各级医保机构要采取服务协议、网络监控、社会监督等形式,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以总额控制、病种付费为主要内容的医疗付费办法,健全对医院、药店的医疗服务监控机制,全面推行对住院、大病和门诊的适时监控。
【第4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调研报告今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点工作将于今年在省内全面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为主,具有保障水平适度、交费方式灵活、适合农民实际的特点。为促进该项工作的开展,笔者根据**实际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推行进行了调研。
一、基本情况
**地处汉江上游,川陕渝交界的大巴山北麓,南与重庆市毗邻,北接汉阴汉滨、东连岚皋、西与汉中镇巴接壤。总面积2204平方公里,全县辖25个乡镇,212个村(居)委会,1367个村小组,总人口339281人,全县农业人口288290人,占总人口数的84%,农村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的人数(不含在校生)154196人,占总人口数的45%,60岁以上(含60岁)38000人,占总人口数的11%。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167元。全县已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3750人,占农村适龄人口的2%。
二、农村居民缴费及财政补贴资金测算情况
1、18岁至60岁之间的农村居民,以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为缴费基数,费率按10%、15%、20%、25%、30%分别为216.7元、325.1元、433.4元、541.8元、650.1元,根据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农民生活消费水平,18至45岁年龄段费率按8%、46至59岁年龄段费率按10%比较合适。
2、新型农保财政补贴:我县农村60岁以上居民人口为38000人,按每人每月给予50元养老补贴,全年共需资金2280万元;参保人员缴费补贴标准,按我县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167元为缴费基数,年缴费额为216.7元,财政给予2%的缴费补贴,每人每年补43.34元,共需补贴668.28万元,如财政给予2.5%、3%、3.5%、4%的缴费补贴,每人每年补贴分别为54.17元、65.01元、75.85元、86.68元,所需补贴分别为835.35万元、1002.42万元、1169.49万元、1336.57万元。
以上两项按照最低标准测算,县财政全年共需补贴2948.28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测算存在以下问题:
1、县财政对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实施养老保险缴费补贴,以2%的标准按20%的参保率计算,全年需资金133.65万元,按照我县财政收入情况,县财政无力全额承担。
2、我县60岁以上的(含60岁)农村居民38000人,如按照政策规定本人不缴纳养老保险费,由财政每月补贴50元,需资金2280万元/年,占我县20xx年财政收入的27%,县财政更无力承担。
3、目前我县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尚未移交,机构、编制、经费等诸多方面制约此项工作的开展。
四、建议
1、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政办发[20xx]4号)文件要求,采取重点突破、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方法,主要抓好村组干部、外出务工经商农民、失地农民、农村专业大户、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双女户)等重点人群率先参保,逐步向有经济条件且有参保愿望的农民扩展,不断扩大农保覆盖范围。
2、落实农保人员编制,明确管理和经办机构性质,统一农保机构名称,落实工作经费。建议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内设“农村社会保险股”,设置行政编制2-3名;设置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事业单位“农村社会保险经办中心”,编制5-10名。
3、把宣传发动作为推进新型农保试点工作的重要抓手,采取的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方式,使新型农保工作得到较快发展。一是通过“点对面”的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县有线电视开办专题栏目,采取立体式的宣传;二是采取“面对面”的宣传方式,组织流动宣传车进行新型农保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活动;三是实施“点对点”的宣传方式,聘请有宣讲能力的参保者或到期领取户作为新型农保政策义务宣讲员。通过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实现新旧体制的顺利过渡,为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4、建立健全基金监管机制,确保基金安全。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农保基金管理办法,农保机构要建立基金内审稽核制度;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部门要将农保基金纳入日常监管业务范围,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等进行定期检查。同时还要加强财政、监察、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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