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关于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经各级残联和残工委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不懈努力,我县广大贫困残疾人自强不息、艰苦奋斗,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取得了全面胜利,创造了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消除绝对贫困的历史奇迹。全县**多名建档立卡的贫困残疾人如期实现脱贫,基本生活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贫困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辅具适配和家庭无障碍改造的覆盖面得到有效扩大,贫困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文件要求和分工方案,全面做好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各项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切实提高做好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的责任感。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相关重要讲话精神,将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从思想上、行动上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的稳固和可持续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着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大局,直接关系着众多脱贫残疾人家庭的基本生活和幸福指数。各地要对做好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的工作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大局统筹考虑,重点推进,在优化调整脱贫攻坚政策的制定中,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需求,持续加大对残疾人及其家庭稳定脱贫政策帮扶,抓好各项帮扶政策措施的落实落地。
二、聚焦易返贫致贫残疾人,落实“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工作机制,严守残疾人口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各地要把易返贫致贫的残疾人作为防止返贫致贫、严守群体规模性返贫底线的重点关注对象,在落实“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上狠抓到位。切实将易返贫致贫的残疾人及其家庭纳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发现一户,纳入一户,帮扶一户,确保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
乡镇残联和村(社区)残协、残协专职委员要紧密联系驻村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村两委、残疾人结对帮扶人,对脱贫残疾人家庭逐一建立跟踪随访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残疾人家庭的基本生活、收支状况及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等突发变故产生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一旦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残疾人家庭,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乡村振兴工作部门反映有关情况,及时纳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好信息采集,分析导致残疾人家庭存在易返贫致贫风险的原因,研究提出具体的帮扶措施。聚焦残疾人家庭的返贫致贫风险,有针对性的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专项帮扶,将残疾人家庭存在的返贫致贫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随时跟踪监管帮扶政策的落实和帮扶效果,杜绝残疾人家庭发生返贫和新的致贫。
三、巩固优化残疾人“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切实加大对残疾人产业发展和稳岗就业的扶持力度。
各地要扎实做好过渡期已脱贫残疾人家庭各项扶持政策的持续落实,切实加强就业扶持和产业帮扶工作。过渡期内,按照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优化调整,增强脱贫稳定性的原则,确保已脱贫残疾人家庭已经享受到的帮扶政策措施持续落实。继续将符合条件的脱贫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落实好重度残疾人“单人保”政策,应保尽保,继续落实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继续落实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代缴相关扶助政策。持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在资金支持上予以适当倾斜。要及时了解掌握残疾人家庭帮扶政策的落实情况,遇到帮扶政策被减少或取消的情况,要主动向分管部门反映并配合督促落实相应帮扶政策的落实。
要加大对残疾人稳岗就业扶持。摸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底数,建立岗位信息推送机制,召开专场招聘会,为残疾人送政策、送信息、送岗位。鼓励原来的扶贫车间吸纳残疾人务工,对吸纳残疾人务工的扶贫车间优先落实就业帮扶政策;在聘用乡村公益性岗位时,优先向具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倾斜。要持续推动对残疾人的产业帮扶。加大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力度,继续给予有劳动能力脱贫残疾人提供小额信贷支持;强化扶贫项目对残疾人的就业带动和收益分红,支持低收入残疾人力所能及参与扶贫项目,用于支持村内项目建设和发展、村级公益事业等扶贫项目优先让困难残疾人群受益。继续发挥康复按摩医院、潇湘木雕、桃花源农业、千年府酒业、晓菊湘绣等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农村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等带贫作用。持续帮助残疾人通过电商直播带货等方式开展农产品消费增加收入。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中,切实加强残疾人搬迁户的社会保障兜底、稳岗就业、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的帮扶。
四、加快推进低收入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家庭无障碍改造和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
要积极协调卫生健康部门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及时了解掌握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情况,加强与医疗保障部门信息比对,确保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基本医疗有保障。持续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以农村低收入残疾人、重度残疾人为重点,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和为精神病人免费送药等基本康复服务。全面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对**等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规范化管理,提升康复服务质量,确保农村残疾儿童得到及时安全有效的康复服务,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将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纳入完善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政策措施,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一部署,同步落实改造资金,与乡村人居环境建设协同推进,扩大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受益面。综合运用各项政策工具,统筹整合民政、住建、农业农村等多部门资源,撬动社会资本,形成政策合力,释放叠加效应,通过动态调逐步为低收入重度残疾人提供更高标准、更高质量的改造服务。加强残疾人家居无障碍改造资金管理和监督,保证项目普惠性和公平性。
要积极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民政部门要积极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救助服务;对未纳入特困救助的低收入重度残疾人,要因地制宜、整合资源,通过集中托养、居家服务、日间照料、邻里照护等社会化服务方式给予基本照护服务帮扶。
五、加快推进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提升基层残疾人服务能力。
要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改革精神和残联改革意见,保持和增强残联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夯实基层残疾人组织基础,扩展组织的代表面、扩充队伍的来源面、扩大联系的覆盖面,充分发挥残联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残疾人的血肉联系,加快实现对残疾人全覆盖目标。乡镇残联要健全机构,配备专职的残联理事长和专门工作人员,确保工作正常高效运转。深入落实《中国残联、民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村残协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联系、维权、服务等方面的基础作用。充分发挥村残协专职委员作用,在日常入户走访残疾人家庭时,结合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动态更新入户登记、残疾人家庭走访探视等工作,配合做好易返贫致贫的残疾人及其家庭的调查,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庭及时纳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对村残协专职委员的培训,学习掌握相关政策和基本知识,熟悉有关工作流程,增强工作能力。为村残协专职委员提供基本工作条件,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切实将残疾人事业融入当地政府工作大局,依托公共服务设施和资源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加强运用社会化方式推动残疾人工作。做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更新工作,加强与服务资源对接,进一步提升为残疾人服务水平。
六、充分发挥残疾人对口帮扶工作协作机制作用。
要紧紧抓住**对口帮扶新化乡村振兴和省残联及部分爱心企业对口帮扶我县残疾人乡村振兴的有利契机,充分发挥对口帮扶协作机制作用,通过优势资源引进和帮助,实现我县农村残疾人工作的加快发展。争取帮扶单位将残疾人帮扶工作纳入本单位帮扶协作规划和年度资金预算,明确残疾人帮扶项目和资金安排。根据我县农村残疾人保障和发展的短板弱项,聚焦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为重点,严守防止残疾人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任务,从康复技术指导培训、精准康复服务辅助器具适配、康复器材设备、残疾人就业培训、残疾人企业农副产品销售推广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可持续的帮扶项目,纳入帮扶协作项目库,组织专班积极对接做好项目的落实落地。
七、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工作。
各级残联和乡村振兴、民政、人社、医保、财政、住建、易扶等部门长期以来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中,各级残联和相关部门更要发扬优良传统,协同配合、履职尽责,相互支持,携手共同抓好残疾人群体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各项工作。各级残联要把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残疾人规模性返贫作为“十四五”期间推动残疾人工作持续发展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契机,全力以赴,尽心尽力做好残联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更要配合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工作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格外关注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切实在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中,充分考虑残疾人群体的特殊困难和需求,主动在扶持政策、项目设立、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格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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