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多篇)为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一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有力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确保公司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部门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生产安全管理的规定
1、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2、对公司员工必须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填写三级教育卡片备档。生产员工上岗前,部门或车间必须对员工进行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
3、公司为从事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和防护用品。
4、杜绝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实际操作人员有权对上述行为拒绝执行。
5、生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任何人无权擅自拆除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违者将予以重处。为了确保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能正常工作时,不准开机运行。
7、为了保证用电安全,严禁开启设备的电气箱,发生电气故障,必须由电工进行修理,并认真执行设备检修期间附:设备检修期间的停送电规定
(1)设备遇大修、小修时都必须事先停电,并悬挂“设备检修”标志牌,示明设备处在检修状态,设备检修完毕,需要送电调试前,必须认真巡视设备各部位,并通知在场操作人员和其他检修人员,设备调试合格后交付使用同时撤走“设备检修”标志牌;
(2)日常维修(尤其是电气维修)原则上要求停电检修,除非某些部位的检修可以或者需要带电时,但必须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上有保证。设备的日常维修是否需要停电,由当班检修人员根据当时实际情况确定并通知操作工,生产车间不得强制要求带电检修;
(3)设备停电检修后的送电,必须由电工执行,送电完毕后由电工通知操作工或班长,正常停机或开机不受此限制。
8、禁止乱拉电线、乱接电器设备,非专业人员严禁从事排拉电线、安装和检修电器设备。
9、动用明火必须严格执行。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一、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2、班前、班后检查所用工具、设备、保证安全可靠。
3、要学会使用灭火器材,增强自我保护、防护意识及能力。
二、车间场地安全及防火须知
1、货物堆放要布局合理,按定置管理划分区域,保证作业场所安全,确保人行通道畅通。
2、防止电气短路及火花产生,车间、仓库的'电气线路及开关与物品这间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严禁物品遮盖,仓库照明应装防爆灯具。
3、车间内禁止吸烟,违者罚款500元。
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1、在使用泡沫灭火器时只要将瓶身颠倒,喷咀向着火处即可,注意喷咀却不能对着身体。(注意:泡沫灭火器不适用于气体、液体及未切断电源的火灾)
2、在使用1211干粉灭火筒只须拔掉铁钉,喷咀向着火处喷射(不须倒置)即可。
3、如遇线路或电气开关短路着火,首先切断电源,切忌在未切断电源时用水喷淋,拉闸及切断电源时要用绝缘工具操作,监督检查。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安全检查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有效办法,是落实党的劳保政策,检查和揭露不安全因素的好形式,也是预防和杜绝工伤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一项得力措施,还可以达到交流经验,互相促进、互相学习的作用。
1、安全检查的内容
(1)查有无进行三级教育;
(2)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5)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2、安全检查的形式
安全检查的方法有:经常性检查(如班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专业性检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防火防暴、制度规章、防护装置、电器保安等专业检查等),还有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众性大检查。各车间。班组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卫生检查(评比),并将书面记录送交行政部。
另外,教育班组成员养成时重视安全、经常注意进行自我安全检查的习惯,是实现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的最重要方式。
3、自我安全检查要点
每一次生产事故,直接受害最大的都是第一线的生产人员,因此必须学会自我安全检查。特别是对于那些刚到新岗位的工人,要坚决制止“边干边学“的极端错误做法。自我安全检查可分五类注意事项:
(1)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断裂、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搬运方法等情况。
(3)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
(5)其它防护的安全性:注意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衣服鞋袜及头发是否合适,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一、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3)、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2)、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3)、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4)、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5)、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三、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2 ……此处隐藏1381个字……第九条 具有易发火灾危险性的岗位禁止使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申办动火证,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第十条 车间任何人不准违章用电、不准私自接线、不准随意拆卸控制装置,出现用电故障要及时上报。车间电工、电焊工、气焊工等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车间在消防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火灾隐患的,应当发出《火灾隐患协办通知书》,并督促执行。
第四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车间防火责任制:
(一)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 确定车间及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三) 针对车间特点对所属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识;
(四) 对车间的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应指定专人负责保养和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消防标志完好、有效;
(五) 相关人员要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于车间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机械制造公司防火委员会;
(六) 支持、配合机械制造公司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
(七) 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八) 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事故的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九) 建立车间义务防火组织,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消防知识,接受消防技能训练,参加灭火演练,了解和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发生火灾时的处置方法,能够迅速扑灭初期火灾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十)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三条 车间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一) 建立防火档案,设置防火标志,严格进行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管理;
(二) 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三) 进行防火检查巡检;
(四) 监督、检查车间各岗位消防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五章 灭火及消防器材
第十四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和值班调度电话8812638报警。任何单位、个人必须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第十五条 车间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疏散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物,并派人接应和引导消防车辆。
第十六条 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必须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十七条 消防器材应置于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第十八条 车间安全员对消防器材要定期保养、检修、更换;要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档案,及时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检修等情况。
第十九条 车间配备的灭火设施、器材,应由车间指定专人管理。
第二十条 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标志,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第六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一条 车间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个人予以奖励:
(一) 及时组织扑灭火灾,避免了重大损失,表现突出的;
(二) 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火灾隐患,制止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三) 积极参与扑灭火灾,抢救伤员和公共财产,表现突出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问题之一的,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按《加工车间安全目标管理及绩效考核制度》予以处理,严重者按上级部门规章制度处理:
(一) 施工人员不按防火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引发火险、火灾的;
(二) 防火工作负责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未及时整改火险隐患,致使发生火险、火灾的;
(三) 值班人员失职或擅离职守,责任区发生火险、火灾的;
(四) 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发火灾的;
(五) 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
(六) 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导致火灾事故者。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车间广大员工要切实认识到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的重要性和严重性,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预防和杜绝一切可能的火灾事故,保障车间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四条 原有其它相关文件如与本制度相悖者,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篇七1、新工人操作设备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重点设备、特殊工种须以培训考核后凭证操作,任何人不得随意指定没经过培训的工人操作设备,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指挥者负责。
2、工作前必须熟知所使用的。防护用品、防护设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进穿戴好各种劳保用品,使用各种防护设施。
3、操作前应检查设备周围有无障碍物,排除故障和隐患。
4、上班时,进车间人员均应穿工作服、工作鞋。
5、设备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业;设备的搬迁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禁止使用除锈剂清除机械、设备、配件的锈蚀;禁止使用汽油浸泡机械配件;禁止使用汽油、丙酮、酒精、丙醇、挥发性强的试剂,擦拭机械设备、(属于设备使用说明书载明的必须使用的试剂、油料、化学物品除外)。
6、使用手提电器必须采取绝缘、接地等防护措施。
7、各车间的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阻塞。
8、各机台需引接电线时,应请专业人员进行引接,引接电线要求整齐,牢固、严禁乱拉乱接。
9、禁止生产设备、动力设施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电器开关、安全防护开关,必须符合用电要求。
10、瓶装、桶装化学试剂、硫酸、油料按规定使用后,必须使用原盖封存,禁止敞口存放。
11、禁止擅自拆装、组装或互换机械设备的配置、部件。
12、本岗位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允许非本岗位人员、动用机械设备。
13、生产车间严禁吸烟,禁止私自挪动消防器材。
14、需要用炉灶加热时,应先检查加热容器是否安全、清洁。必须将容器、加热炉及地面洒落的可燃物清理干净,方可进行加热。在加热过程中,火焰不得超过锅底范围,并必须有人守护观察。
15、进车间的原材料、应规范、整齐的放置在材料预进间。
16、各班组在下班前必须将未使用完的原料密封放好,设备擦拭干净,成品、半成品有条理摆放,不得阻塞通道。
17、非生产性杂物不得进入车间,保持生产场地清洁卫生,回收包装物应叠齐打捆,垃圾应装袋,按指定的地点放置。
18、非生产人员、小孩、非生产用车辆一律不准进车间。
19、下班时应关闭门窗、切断电源和气源,熄灭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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